據美國的一家留學服務私人機構發表調查報告,報告指出,留學生被開除主要原因是對規範引用的意識模糊,參考資料「引用不當」,或者「協助作弊」。很多留學生在「不當引用」等不以為然的小事上陷入學術不誠信,甚至被直接勸退開除。曾經有一位A同學,因為論文被比對系統檢測出多處抄襲內容。他面臨兩種選擇:一是被開除;二是上訴,但學校和原作者保留追究的權利。最終該學生選擇放棄學業回國,之前努力付諸東流,令人惋惜!
參考多倫多大學ADFG誠信辦公室在2020年裁決了25個學術不誠信案件,以案1082為例,學生從網上購買了一篇文章,將之代表自己的作品,連續兩次犯下學術誠信行為,專家組建議開除;並由教務長發佈關於裁決和制裁的通知。案1031,在論文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,該學生在ASF中承認,她提交了一篇學術論文,文章中有大段引用另一位學生的研究生論文資料(但沒有標註引用)。最後裁定該學生最終成績為零;從大學停學至2023年4月30日;並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在學生的學習成績和筆錄上注明制裁的形式。
以上學術誠信懲處的問題,輕則要求解釋並警告,重則退學。那應該怎麼應對呢?
1、如果確實被認為學術不誠信,可以進行appeal,如果成功可以撤銷一部分的處罰。
2、寫論文時,您不能只更改几句话,不论是essay,article,assignment,report等,若有引用,一定標註作者和出處。
3、認錯悔改,強調自己已經了解学校对抄袭的定义,並且保證之后如何改正错误等。